欢迎光临中国崇阳网!今天是:

崇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崇阳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4/4 15:00:24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月3日下午,崇阳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杨慧恒介绍崇阳县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撤销缓刑案的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中的基本案情及法律依据。2023年3月23日,崇阳县司法局桂花泉司法所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未报告情况,并拒绝接听电话,经派出所协助查找,查明吴某在社区矫正考验期间,因吸食毒品被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抓获,并被决定执行行政拘留15天,崇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提请对吴某撤销缓刑。

崇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宣读了崇阳县人民法院对罪犯吴某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事裁定书,并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务必树立服刑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顺利度过矫正期。

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深入分析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区别,指出社区矫正虽然没有冰冷的围墙束缚,但也有一道无形的“高压线”,不可轻易触碰。劝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遵守规定,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吴某当场表示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撤销缓刑无异议,崇阳县公安局随即将其羁押。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绷紧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之弦,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事件发生。


通讯员:姜淑馨

编辑:陈超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