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至1960年间,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及其此后不断地错误批判1956年反冒进的基础上发动起来的“大跃进”运动,持续3年之久,经历了批判反冒进、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纠“左”、调整压缩经济指标——“反右倾”、再度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反“五风”及整风整社步入经济初步调整的历史进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留下了一系列深刻的历史教训。
1957年9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实际是农业“大跃进”的纲领。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提出了“大跃进”的口号,客观上反映了人民群众要求改变国家落后面貌的迫切愿望。但是1958年5月召开的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对1956年反冒进的正确决策作出了错误的结论,实际上肯定“左”比右好,主观上过高估计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经济建设的薄弱基础及其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导致在“大跃进”中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盛行,各地纷纷提出工业“大跃进”和农业“大跃进”的不切实际的目标,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大幅度调高计划指标,从而打乱了国民经济秩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从1958年11月开始,党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中的问题,多次提出调整经济指标,“压缩空气”,并着手解决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到1960年冬,随着党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大跃进”运动停止。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为了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以增强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而采取的举措。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下发后,各地农村开始小社并大社的工作。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下发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至10月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于在合作化运动后期已出现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人民公社化将经济和政权结合,工、农、商、学、兵和农、林、牧、副、渔融为一体,实际成为“一大二公”、政社合一、高度集中、带有深厚平均主义、军事组织和超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空想的联合体。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国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次严重失误。它违背了客观的经济规律,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人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人民公社化因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因而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倾错误严重泛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这是导致1959年至1961年经济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