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崇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到湖北省桂花森林公园,巡回审判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件,湖北省桂花林场管理局工作人员、部分村民代表旁听案件庭审。
湖北省桂花森林公园位于湖北省崇阳县桂花泉镇境内。该公园占地面积超1000公顷,森林覆盖率高达92%,生长着银杏、红豆杉、香榧等国家一二级保护树种,涵盖5个植被类型17个群系(群落)。园内栖息有锦鸡、豹猫等120余种野生动物,核心景观“万亩竹海”形成独特的竹林生态系统。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其四季皆宜的游览特性与完善的生态保护体系,成为鄂南地区重要生态旅游目的地。
2024年10月,崇阳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李某的住处依法查获一支自制单管猎枪及子弹壳等物品。经鉴定,李某持有的单管猎枪是以发射火药为动力且具备发射功能的非制式枪支。同时查明,2023年6至7月,李某使用该单管猎枪狩猎,猎得三有野生保护动物麂2只,野猪1只,均被其和家人食用。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法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涉案枪支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近年来,崇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活动,不断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用司法之力护航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本次巡回审判,把案件审理变成了法治公开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通讯员:汪戈
一审:陈超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