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崇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崇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16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崇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崇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11月在崇阳县天城镇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共崇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崇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崇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崇阳县新一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崇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249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崇阳县委根据选举单位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县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担当脊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江南天府、活力崇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崇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