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崇阳网消息 记者 黄益民报道:5月27日,副县长石峰主持召开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强化责任,做好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和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
2016年,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30元/ 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660元/ 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7320元/ 人/年。
从今年5月份开始,全县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工作,为了做好低保、五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实现按户保障、差额救助、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会议要求各村、社区核查工作小组必须100%入户核查,《入户调查表》必须由经三方调查人核实并同意,才能提请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对这次入户调查,县政府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衍生出了一个特殊群体——“三留守”人员,即: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就是为了准确掌握我县农村“三留守”数量规模、结构状况,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基本信息库,制定完善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会议要求按照数据指标口径精确识别排查到户,精确登记建档到人,力求排查数据真实、准确。
石峰要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带着感情为群众办事,确保这两项工作圆满完成。
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