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的交通规则,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湖北高速交警崇阳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公路崇阳收费站开展夜查时,就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6月22日晚21时17分许,一辆灰色小型车进入收费站,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驾驶员黎某进行酒精检测,快速测试棒提示黎某涉嫌酒驾,黎某连忙辩解道:“我是中午饮的酒,应该没事吧!”此时黎某的大儿子在车内不停批评他的父亲,不该中午喝这么多酒。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黎某表示对结果认可。站在一旁的大儿子看到这个结果后,也不停地鼓掌。

现场,民警对黎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黎某喝酒开车的代价,黎某解释称自己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没想到自己过了九个小后还能被查出酒驾,并表示以后一定汲取教训。

经询问得知,黎某早上带着两个儿子从通城家里出发到崇阳县看望岳父岳母,午饭时喝了半斤多白酒,因不胜酒力黎某饭后便睡了一下午。晚上九时许,黎某感觉自己已经酒醒了,就带着儿子准备回家,结果在高速入口被交警检查,发现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黎某带至交警大队,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湖北高速交警提示:酒精会麻痹神经,造成肢体反应迟钝,同时会影响视线,导致判断力下降,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很难作出正确判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驶!
(全媒体记者:吴玲燕 通讯员:张满 编辑:熊哲 编审:熊晓辉 终审:黄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