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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水法宣传进农村 水源保护进行时

来源:崇阳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5/10 16:34:58     字体:    分享到:

5月9日至10日,崇阳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到天城、青山、路口、沙坪、肖岭等沿河乡镇开展水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水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意识。

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向村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采取“执法+普法”的方式,检查了各乡镇河岸边水土资源保护、水土治理、监测和落实水土保持制度情况,现场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解读,增强群众对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

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思想上要入脑入心,而且行动上要立竿见影。工作人员呼吁广大群众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切实做到共同遵法、守牢底线,共建美好生态家园,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共张贴宣传海报50余张,发放普法宣传手册400余份。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持续开展以涉水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宣传,持续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教育程度,营造人人关心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水生态保障。

崇阳县水利局关于河道、水库管理

“六个严禁”的通告

各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开垦耕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等。

二、严禁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

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等。

四、严禁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生活建设垃圾。

五、严禁损毁提防、闸坝等水工程和防汛设施。

六、严禁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围垦河流、水库等。

特此通告。

                               崇阳县水利局

全媒体记者:黄沚瞻

见习记者:汪姣

编辑: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