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共产风”为突破口的整风整社
一、农村整风整社的开展
由于“左”倾错误带来的经济下滑、人民生活困难的教训,使全党逐步清醒过来,党中央认识到经济困难的严重性,并着手解决农村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三条”);11月15日,毛泽东在对湖北关于纠正“五风”的报告的批示中提出:“必须在5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他四项歪风的纠正。”
1960年12月12日,县委召开全县五级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12条政策、省委的10项措施、市委关于安排群众生活的17条规定,充分发动群众针对所有制、按劳分配原则、小队“八权”和部分干部作风变坏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提出建议。通过整风整社达到五个目标: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彻底处理“一平二调”;二是明确公社为三级所有制,即生产队是基本所有制,公社是部分所有制,小队是小部分所有制,管理区是公社派出机构;三是彻底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五是安排好群众生活,迅速掀起生产高潮。
全县五级干部大会后,68个管理区分别召开以党员、团员、积极分子“三种人”为代表的整风会,参加人数20239人,其中小队长以上干部9399人、“三种人”代表10940人。各区的整风会,首先实事求是地充分肯定大多数干部3年来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主动挑担子,承担责任;然后放手让基层干部提意见,并启发干部进行自我批评。对一些不作自我批评、怕暴露问题受处分的干部,采取领导帮群众揭“两头挤”的办法,促其提高觉悟。为了加强整风整社的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抓这一工作,12个公社均派有县委领导参加,68个管理区均派有一个工作组。县、社抽调400多人加上武汉市委派往崇阳的100多人,共500多人下去帮助整风。县委制定了《下乡整风整社干部守则》,实行包干负责,做到群众、干部、领导“三满意”。下乡干部对各自所驻社、队的整社整风工作做到“六不走”。即“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没处理好不走,分配没搞好不走,组织处理和组织建设没搞好不走,政策没有全面贯彻好不走,群众生活没安排好不走,生产没有掀起高潮不走。
在领导整风整社的方法上,县委要求每个公社抓好一个管理区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县委3次及时批转推广新合管理区在改字上做好文章的经验做法,供全县借鉴。运动仍以插红旗、树标兵、抓典型的方法,促动干部自觉对照红旗、标兵交代问题。这次整风整社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生产队的干部和小队干部贪污、挪用、私分、克扣社员口粮,打人骂人,夺社员的饭碗,随便停社员的伙食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生产队、小队干部中,贪污的有610人,金额12138元;挪用的有598人,金额14160元;克扣社员粮食的546人,克扣粮食42902斤;私分的1049人,私分粮食171038斤;打人、骂人、罚跪、夺社员饭碗的924人。
有的干部过了民主革命关、土改关,认为可以享受安乐,搞特殊化而蜕化变质。路口公社棠棣管理区有8名干部打骂过群众,38名队干部中有36名动手殴打过群众,甚至有极少数干部打死打伤群众。1959年春节,该管理区每个社员只分半斤肉,但几名干部杀两头猪私分。总支书记王某某一人得了70斤,并把县里安排给病人的红糖、红枣等营养品私分。下津管理区燎光生产队驻队干部张某某在这个队搞三不准:不准私人家里冒烟;不准私人有自留地和菜园;不准请假,哪怕妇女例假也不批准。九岭公社幸福管理区17名干部,以总支书方某某为首,均犯有男女生活作风错误。这些干部作风恶劣,品德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后均得到法纪或组织处理。
全县严重的“共产风”较为普遍。如和平公社三山管理区475户、1700人,耕地3575亩,1959年大搞小湾并大湾,全区120个小湾并成12个大湾。并湾后,有的生产队社员要去离家七八里路的地里干活,极不方便,结果荒芜了田地900多亩,占总面积的25%。华陂公社蔡墩管理区大搞“三并四消灭”。即小屋并大屋,小队并大队,小食堂并大食堂;消灭户户冒烟,消灭大小自留地,消灭私人种植收割权,消灭私人厕所。并提出一天突击、三天完成的口号。方法是先搬食堂,后封门、停伙。这种极“左”行为,弄得该区社会秩序混乱,人心惶惶,民不安定。杨部管理区在民不饱肚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抽调生产队9名干部、管理区5名干部成立修建礼堂委员会,拆毁民房87间,向社员摊派砖瓦4.78万块,无偿调用生产队400个劳力,做工40天计1.6万个劳动日;另组织5次全民性突击,无偿抽调砖、木、铁工73人,自带工具、炊具、食物参建礼堂。
“五风”带来的恶果极其严重。一是影响生产,粮食产量减少。二是影响群众生活,群众饭不饱肚,造成病人多,出现非正常死亡现象。三是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党与群众的距离渐远。四是影响人民公社的巩固和社会主义建设。五是损失严重。据当时掌握的情况,刮“共产风”给崇阳造成的损失,每户社员50—100元;由于瞎指挥生产造成的损失每户收入减少约一半;国家损失仅基层赔款兑现全县200多万元;各项农具制造损失约500万元。
为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县委组织干部在和平公社(包括城关公社)进行试点,处理穷富一拉平、无偿调拨物资和劳力等问题。和平公社也曾大张旗鼓地进行过3次退赔兑现,但每次都不彻底,主要兑现的钱、物资被公社、管理区“七折八扣”后,生产队、小队和社员没有全部得到。“共产风”得不到彻底处理,于是一些干部胆子越来越大,一边宣传“十不准”,一边还在刮“共产风”。县委要求:把中央、省委规定的政策读给社员听,让群众了解政策;干部表明态度,有物退物,有钱退钱,斤两不差,分文不欠;抓住群众迫切要求退兑问题,优先查实,当面兑现,取信于民;对贪污、挪用、私分责令退还,暂退不出来的,经过群众讨论同意后打欠条,有过错的干部要登门向社员赔礼道歉。通城公社在整风中,将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群众意见,逐项进行了解决。全社335个食堂,清除了五类分子103人。撤换了问题严重的95名食堂管理员、154名炊事员,下派193名党员、181名团员到食堂当管理人员和炊事员。
为巩固整风整社成果,县委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上进一步下功夫,制定《关于执行“二五制”领导方法的初步意见》《关于转变县委领导作风的规定》。即星期一、二为县委、公社党委、管理区总支(包括公社各部门)开会、检查研究工作和学习的时间,星期三、四、五、六、日为到生产小队深入工作、参加生产的时间。在深入基层期间,采取早晨起来转(全面检查生产工作情况)、正当时间干(上下午同群众一同参加生产)、晚上热心帮(帮助队干部计划安排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的工作方法,努力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作风,大兴艰苦深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着重解决好统、分、深、试、听、减、关、举8个方面问题,切实转变作风。通城公社党委还制定了改变干部作风的“六有”(有试验田、有锄头、有粪箕、有蓑衣、有斗笠、有工作重点)、“三带”(走路带粪箕、检查工作带锄头、批评表扬带大字报)、“四改”(改穿鞋袜为赤脚草鞋、改指手画脚为实际带头、改室内会议为田间会议、改干部包台为民主议政)、“一定”(定工分:乡干部每人每年要做1000分,队主要干部每人每年要做2000分)、“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干部作风越改越好,得到广大干部和社员的拥护。
通过整风整社,中共中央“十二条”指示和省委十项措施及“十不准”等政策得以深入贯彻落实,虽然对“左”的错误纠正得不够彻底,但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教育,“一平二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以“共产风”为重点的“五风”有所遏制,党的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和加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出现了旧“五风”消失、新“五风”(爱集体之风、爱劳动之风、民主办社之风、勤俭办社之风、兴家立业之风)兴起的可喜变化,全县上下呈现干群团结、工作生产掀高潮的大好形势。
二、反“五风”运动的深入
1960年底至1961年夏,中共崇阳县委、县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十二条”指示,进一步纠正“五风”错误。1960年12月18日,中共崇阳县委召开有县委委员,公社党委书记、主任,管理区书记和部分干部,县直科、局股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县委扩大会议,用了4天的时间,帮助县委反“五风”。会上,县委主要领导主动揭开“盖子”,减轻压力,肯定成绩,批判错误,做到点面、上下、内外三结合,共解决了3个问题:(一)分析“五风”危害,挖出“五风”根源,找出了落后地区的原因;(二)检查了几年来执行阶级路线和干部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三)进一步安排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从1961年开始,县委根据省委《关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十项措施》,诚恳检讨领导工作上的错误,认为这几年“天灾不小”,“五风”带来的“人灾”也不小。在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中,全县查处案件447起,受到党纪处分396人。其中:开除党籍95人,留党察看85人,撤销党内职务47人,严重警告84人,警告85人。通过认真总结检查“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县委、县人委坚持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建立正常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团结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共渡难关。并且采取了六项措施,纠正“左”倾错误:一是对县、社调用生产队的劳动力和社队调用社员的财物进行清理,折价补偿。全县共计赔偿社员“一平二调”损失款554.9万元。二是对1958年以来受到错误处理的273人,重新甄别鉴定,县委批准摘掉了52名“右派分子”的“帽子”,并有9人重新安置工作。三是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加强农村基层领导,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克服了机关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四是调整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解决公社内部存在的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的倾向。五是社员参加劳动,评工记分,按劳付酬。同时,取消供给制,撤销公共食堂。允许少数人烟稀散的边远地区搞包产到户,鼓励社员开发田边地角,并给3~5分自留地,全县恢复社员自留地1.35万亩,让社员把坛坛罐罐都装满。六是进一步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除粮棉油及其他国家计划物资外,三类商品允许进入集贸市场自由买卖,明确这种大集体中的小私不是发展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的必要补充。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全县工农业生产得到初步调整和发展,为下一步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奠定了基础。
1961年2月6日至9日,崇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城关召开。到会代表383人。会议听取和通过李仲秋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饶济民作的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1960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告;听取赵子理代表县委作的农业生产规划和措施的建议报告。会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9人,李仲秋为县长,高志杰、张叶琴、饶济民、许彦明为副县长,李廷义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赵子理、李仲秋等12人为出席武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理代表议案190件。
1961年12月,通城县分设,崇阳恢复合县前区划,县长李仲秋。1962年7月,许明恕代县长;1963年1月,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许明恕为县长。
本届大会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在开展反“五风”整风整社运动中,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制度,停办农村公共食堂。对全县“一平二调”的劳力、财物进行清理,退赔兑现,精简城镇人口,压缩基建规模,转变干部作风,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