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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消防夜查 打通“生命通道”

发布时间:2022/5/9 9:03:42 来源:崇阳新闻网 录入:cc

消防通道是消防员

赶赴灭火、疏散人员的关键路径

消防通道也是我们的生命通道

作为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息息相关的“生命线”

消防通道的畅通与否

直接关系着火灾扑救、事故救援的成败!

5月6日晚,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天城镇、县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部门,深入城区三个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夜查行动,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打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着力提升消防救援通行保障水平。


整治行动中,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小区是否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管理单位是否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对在场的车辆驾驶人予以劝导,同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警示教育,督促其立即整改。针对未能驶离的车辆,相关执法部门对车辆依法拖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让消防车进得来、救得快,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据了解,此次夜间突击检查,现场共劝导移车50余辆,依法拖离私家车1辆。

“我认为这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得很好,既规范了我们小区车辆的停放,又增强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整治现场,小区居民庞先生对整治行动拍手称快。

下一步,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建立打通"生命通道"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摒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已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处、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及时进行清退,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驾驶员文明参与交通、有序停放车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请勿占用堵塞!



全媒体记者:吴玲燕

通讯员:刘柳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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